各教研室、各班:
在创新创业教育深入推进的时代背景下,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培育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一批敢闯会创的大学生,孵化好有创业前景的“金种子”项目,根据本科专业学生发展实际药学院制定了《吉首大学药学院“创业型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试行)。按照工作计划,现将“创业型人才培养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2025级、2024级、2023级本科生。每个专业年级“创业型人才培养计划”入选人员占三个年级总人数5%左右。
二、选拔条件、选拔程序等见《吉首大学药学院“创业型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试行)。
三、报名时间:2026年1月7日-11日。
四、报名方式:以班为单位提交《吉首大学药学院“创业型人才培养计划”选拔申请表》(纸质版)至药学院学工办。
五、工作要求:学院师生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积极参加学院“创业型人才培养计划”的组织实施,班主任、辅导员要做好发动宣传和指导工作。符合条件的同学们要积极做好申报准备,按时提交申请材料。
附件:
吉药发〔2026〕1号吉首大学药学院关于实施“创业型人才培养计划”的通知
1. 《吉首大学药学院“创业型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试行)
2. 《吉首大学药学院“创业型人才培养计划”申请表》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