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首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大发[2020]33号)要求,经个人申报,现将我院冯必钧等3人职称申报人员情况公示如下,请广大师生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21年12月5日至2021年12月7日)到药学院办公室反映。
药学院
2021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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