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2022年转专业工作方案
根据《吉首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吉首大学【2021】32 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陈功锡王江生
成员:李先辉、张朝晖、李芳、彭俊、冯秋菊、盛益华
2.工作小组:
组长:李先辉 李芳
成员:彭俊、冯秋菊、盛益华、熊利芝、张婷、唐立瑶、白燕
二、申请转专业条件
(一)允许转专业的情况
1.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身心健康,品学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学生申请转专业条件参照《吉首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中“二、转专业的条件(一)学生转专业的申请条件”之规定。
3.高考选科科目与申请转入的科目要求一致,转入前必须通过学院组织的思想政治考核和专业素养考核。
(二)不允许转专业的情况
1.当年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含专升本生、预科生等)。
2.根据学籍管理规定,达到应予退学或留级的。
3.其他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三、拟接收转入专业及名额计划
药学专业、制药工程专业可接受转入的比例不超过本专业人数的10%,转出的学生总人数控制在学校规定的范围之内。
四、工作安排
1.2022年12月 1 日前学生进强智教务系统提出转专业申请,同时须将由学生本人签名的转专业书面申请书(须班主任签署意见)以及审批表提交至学院学工办。
2.2022年 12 月1 日- 12 月 5 日学院集中审议拟转出学生申请材料,并将审议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2022年 12 月6日-12 月8日。
3.2022年 12 月9 日:在审批表上的转出学院意见栏签署意见,同时在强智教务系统中完成审核工作。
4.2022年 12 月12日-2022 年 12月 20日:学院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及考核。
5.2022 年 12月20日—22日:将考核和审议通过的申请转入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6.2022 年 12月23日:学院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在强智教务系统中完成审核,并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五、其它
本方案由药学院本科生转专业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药学院 2022年 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