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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庆祝建党100周年"争先创优映党辉" 表彰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06-20 作者:  点击:[]

关于举行庆祝建党100周年"争先创优映党辉"

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党支部、团支部:

  在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之际,学院党委决定举行“七一”表彰大会,表彰一批支持学院工作,为学院建设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奉献智慧和力量的同学,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表彰时间:

202171日前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表彰内容:

   表彰对象为五个方面: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共青团员、学习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记者,共计45人。

三、评选标准

(1)优秀学生党员标准:1、政治立场坚定、党性修养好;2、正式党员;3、能发挥先锋模范到头作用,为学院党建和党支部工作作出一定的贡献。

(2)优秀共青团员标准:1、思想积极上进,积极向党组织靠拢;2、原则上要求是入党积极分子;3、学习态度端正,积极主动,上学期综合测评在班级50%以上。4、在班级团支部建设中起到积极带头作用。

(3)学习标兵:1、思想积极上进;2、学习态度端正,积极主动,有一定的创新精神,积极参与学院的学科竞赛、创新性研究;3、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20%以内;4、能够带动身边的同学一起学习,在班级学风建设起到积极带头作用。

(4)优秀学生干部标准:1、思想积极上进,具有奉献精神;2、担任学院团委、学生会、班干部半年以上;3、上学期综合测评原则上在班级50%以上;4、工作能力强,为学院学生工作作出了贡献,能够得到师生认可。

四、名额分配

1、优秀学生党员:每个学生党支部2名,共4名;

2、优秀共青团员:每个团支部2名,共12名;

3、学习标兵:每个班级推荐2名,共12名;

4、优秀学生干部:每个班级推荐1名,院团委、学生会推荐10名。院团委根据推荐名单进行评选确定10名。

5、优秀学生记者:院团委推荐7名。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党支部、团支部及时发动学生积极报名,做好动员报名工作,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的学生典型。

2、按时完成。622前,在支部书记和班主任的指导下,各党支部、团支部召开党支部大会、团支部大会进行推荐,确定名单并上报学院团委,材料包括汇总表和药学院“争先创优”登记表表。


中共吉首大学药学院委员会

                                                           202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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