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大发〔2022〕3号文件要求,经学院评审把关,现将我院拟推荐申报的教学成果奖进行公示,公示期2022年2月10日-12日,意见受理邮箱276580473@qq.com。
特此公示。
吉首大学药学院
2022年2月10日
推荐成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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