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2022年下半年团内推优为发展对象结果公示
经本人申请,团支部推荐,学院团委审核。2022年下半年拟推荐以下团员为发展对象,报校团委审核。特此公示,公示期三天,自2022年11月8日-11月10日,公示期如有异议,可反馈至药学院团委办公室。
共青团吉首大学药学院委员会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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