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首大学本专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吉大发[2023]46号)和吉首大学《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通[2024]52号)等相关文件通知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组织机构,具体包括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其人员构成分别如下:
领导小组:
组长:张朝晖、王江生
成员:张勇华、盛益华、冯秋菊、向娟
工作小组:
组长:张勇华
成员:鲁明新、向晓媚、白燕、伍艳、冯秋菊、刘芬、吕双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审定《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吉首大学药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审批转专业学生名单等事项。
工作小组:制定《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吉首大学药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制定学生转专业计划、接收条件、接收人数、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组织实施考核及提交拟转出和拟接收学生名单等工作。
二、转专业的条件
根据《吉首大学本专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吉大发[2023]46号),转专业条件如下:
(一)允许转专业的条件
1.学生确有兴趣和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3.经学校组织认定,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转专业更有利于继续学习者。
4.学生保留学籍或休学期满复学,如复学当年无原所学专业的对应年级者,可申请转入相近专业。
5.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并且符合教育部规定转专业时限的,可优先考虑转专业。
(二)不允许转专业的情况
1.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
2.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者。
3.招生录取时确定为定向生或委托培养者。
4.招生录取时有特殊要求或以特殊形式招生录取者(如普通专科升入本科、单独招生、对口升学的学生等)。
5.艺体类专业与其他专业互转者。
6.在校期间考试作弊或因成绩问题予以退学处理者。
7.高考选科科目与申请转入专业的科目要求不一致不能适应转入专业要求者;非高考改革省市(区)的文史类生源学生申请转入专业当年仅招理工类的。
8.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
9.无正当理由者。
三、拟接收转入专业及名额计划
序号 |
拟接收转入专业名称 |
高考选科要求 |
拟接收转入学生数 |
考核方式 |
考核内容 |
接收条件 |
拟定考核时间 |
备注 |
1 |
药学 |
必选物理 |
12 |
综合考核 |
高考成绩、专业素养 |
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2025年1月3日 |
|
2 |
制药工程 |
必选物理 |
12 |
|
3 |
中药学 |
必选物理 |
6 |
|
注:综合考核成绩=考生高考总成绩归一化成绩(按百分制)×70% + 专业素养考核成绩×30%。其中,考生高考总成绩归一化成绩,是指“考生高考总成绩÷考生所在省市高考各门考试科目卷面总分×100”;专业素养主要通过面试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语言表达能力、精神面貌、逻辑思维能力、对拟转入专业的认知及学习计划等。
四、工作程序
按照《吉首大学本专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吉大发[2023]46号)、吉首大学《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通[2024]5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1.制定工作方案并公布(2024年12月25日前);
2.转出学生提交申请,学院审核(2024年12月26日-2024年12月30日)
①2024年12月29日前,转出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
②2024年12月30日,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申请转出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是否同意转专业的初步意见;
③2024年12月30日,学院党政联席会会议研究后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经领导小组审核,院长签字后,提交教务处转出学生审核名单。
3.转入学生提交申请,学院审核(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6日)
①2025年1月2日前,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将《吉首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经所在学院盖章、院长签字同意后,连同书面申请报告一同交药学院教务办;
②2025年1月3日,学院集中审核转入学生转专业申请,按高考成绩占70%、专业素养考核成绩占30%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地点另行通知,同时提出是否同意转入我院的初步意见。
③2025年1月6日前,经领导小组审核,院长签字后,提交教务处转入学生审核名单。
五、工作要求
1.学生申请流程如下:2024年12月26日-2024年12月29日,药学院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愿进强智教务系统提出转专业申请,同时提交书面申请和《吉首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将审批表与学生本人签名、班主任签署意见的转专业书面申请交至药学院教务办。
2.根据《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吉大发[2023]46号)要求,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必须补修相关专业课程,若应补修的课程学分数达到学业预警规定降级学习的(即拟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课程(不含通识选修课)累计需重修、补修学分达到 20 学分及以上),应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3.学校审批同意转入另一个专业前(即本学期放假前),申请转专业学生务必参加原专业的学习、考试等活动。无故旷课、旷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除按有关管理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4.不接收逾期提交申请材料。
5.专业申请审批表中必须填写高考时的所有科目考试成绩,申请审批表中填写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凡是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转专业资格。
6.其它未尽事宜,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吉首大学药学院
2024年12月25日